教育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课堂考勤情况汇报
时间:2012-06-05 00:00:00
为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让学生遵守纪律,严于律已,为所有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教育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结合我院实际,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方式,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完善学院日常管理制度。
在领导的指示下,教育学院专门在2008年9月份设置了纪检大队(院纪检宿管部下设部门),对院课堂考勤,卫生,晚归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监督。教育学院在遵循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由院副书记,学工办老师,主席团,学生代表共同讨论制定了日常管理惩罚条例(具体内容见附录一),并在学院宣传栏公布,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我院的日常管理制度十分的严格,每一次记录都与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故我院的学生非常重视课堂到课情况。
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人人都有一本纪律帐
为了让领导教师们了解学生到课情况,督促学生到课,同时也为了让学生们自我约束,尽自己的职责,做到堂堂到课。我院采取了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的到课情况进行检查。为了使各位督查的班干部严守考勤纪律,学院每学期初都会组织、纪检宿管部干部、各年级各班的班干部会议,进行组织纪律政策宣传,并对工作加以指导。自查,就是每堂课各班团志书都会课堂点到,做好记录,并把记录表交给任课教师过目、签字。抽查,就是领导、老师、院纪检宿管部干部随机抽查课堂情况,了解学生上课情况。如此一来,领导、老师、学生心中都有一本纪律帐。具体的实施办法见附录二
三、及时汇总反馈,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院纪检宿管部每一周末,月末,期末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及时公布并将其反映给学工办老师。同时学院负责老师会指导纪检宿管部干部对本周课堂考勤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汇总各年级各班到课情况,找出课堂问题,由年级辅导员找学生谈话,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管理规范,到课率高
由于学院请假制度(具体内容见附录三)的规范,很好的保证了学院的学生到课情况,加之学生对学院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及管理办法了解清楚,因此学生自律意识较强,到课率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都事先由本人向年级辅导员和任课教师请假,老师同意签字后再由班团志书持请假条出示给相关人员,为保证假条的真实性,对于纪检大队成员到各个班检查后补的假条,一律不收。
附录一:《教育学院日常管理惩罚条例》
第一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记录者,将取消或推后考虑个人评奖评优,推优入党资格:
(一)个人有一次或一次以上,院级或校级课堂考勤记录者。
(二)个人有一次或一次以上,院级或校级晚归记录者。
(三)个人所在寝室卫生有三次或三次以上,院级或者校级不合格记录者。
(四)个人有一次或一次以上,院级或校级早签未到记录者。
(五)考试舞弊者,或替人代考等违反考试纪律者。
(六)酗酒闹事者。
(七)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发生安全事故者。
第二条 有以下情况者,将取消其评助学金的资格:
(一)个人受到院级或校级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课堂考勤旷课记录达10节以上者(10-19节,警告处分 ; 20-29节 ,严重警告处分 ; 30-39节, 记过处分 ; 40-49节, 留校察看处分 ; 50节或50节以上 ,退学处分)
(三)私自在外租房,夜不归宿,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
(四)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
(五)还有其他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第三条 有以下情况者,影响集体的评优:
(一)个人违纪记录将直接影响本班的班级考核,年度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班级累加不合格率不能超过5% 。
(二)其中一个学期,学校或学院检查卫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宿舍,取消或推后考虑评文明宿舍及百优宿舍资格。 (注:以上的违规记录,有效记录为学生参评时的前两个学期的相关记录。)
附录二:《教育学院课堂考勤制度》
纪检宿管部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对课堂纪律的各项要求以及处罚措施,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课堂考勤制度和措施如下:
(一)对课堂纪律的具体要求
1 全体学生自觉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并尊重老师,积极主动的参与课堂教学,不迟到、早退,不做打电话、听音乐、看小说等任何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2 学生请假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学院请销假制度》。
3 检查人员在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各班学生必须配合其工作,不要随意走动或喧哗。
(二)实施办法 纪检宿管部实行团支书、纪检人员和纪检宿管部三重负责制。
1 各个班级团支书每堂课清点人数,统计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将本班课堂考勤情况如实反映在教育学院班级学风记录表上,并在该表备注栏填写各种违纪现象。
2 纪检宿管部每周安排查课人员负责查一个年级的一个专业,并保证查课次数在二次或二次以上,查课时间和地点由检查人员随机安排,监督各个班级的考勤情况。检查人员将各项情况填入教育学院学风记录表,并交所查专业、班级的团支书签字审核。
3 纪检宿管部将定时或不定时组织纪检队员开会,总结工作情况,听取各查课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学工办辅导员老师,纪检宿管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对各班考勤进行突击检查,全面监督团支书和查课人员的工作。
5 纪检队员区域负责人将每周的统计情况表上交至相应的负责人处,负责人在进行统计,并及时向部长汇报
6 召开团支书会议,让团支书熟悉一下纪检宿管部查课的相关内容,以便更好的协助纪检队员进行课堂考勤到课率的检查
(三)奖惩条例
1上课迟到、早退、严重扰乱课堂纪律者,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追究该班班长、团支书责任。
2 学生一学期内凡是有旷课行为都予以通报批评,旷课10节及以上者,按《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并扣其综合测评分。
3 学工办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统计学生累计旷课节数,凡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学工处。
4 一学期累计擅自缺课时数达到所修课程时数的1/3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5 纪检宿管部根据检查情况每周进行一次通报批评并进行班级排名,班级有缺勤情况累计 10 次( 20 学时),取消该班年终评奖评优资格,并且对于旷课学生将推后考虑其评奖评 优资格,入党等方面,相关部门会有相应的规定,而其也会影响班级排名,这些将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等的重要指标。
6 团支书在自查表上作假或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旷课学生的总旷课节数视为团支书旷课由团支书承担,并通报该团支书,同时所在班级的周考核为最后一名。
附录三:《教育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尤其是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学生请假如没在“教育学院学生请假登记薄”上登记,做未请假处理;如有学生私自拿假条并冒名签字,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由学工办老师给予批评教育,视其态度决定处分情况。
2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校、院系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老师证实确实无法按时上课,方可准假。
3 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4 学生请假7天,必须由书记亲自审批。
5 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6 寒暑假期间,学生回家休假必须以班为单位填写统一的休假单,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
7 请假条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学生有事请假必须先到学工办填写假条,并记入学生日常管理档案,然后将假条交任课老师签字,并收回假条返回学工办.任课老师不签字,请假条无效.
8 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9 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10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院学工办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1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1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根据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