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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心理辅导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全体在校大学生,团体辅导时间由团体心理辅导老师(团体领导者)确定,团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

二、团体成员在团体辅导过程中,应明确团体规范,遵守团体契约,做到真诚、不作评价。

三、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团体领导者的工作,维持团体心理辅导室内的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等。

四、团体领导者和团体成员应自觉维护和保持团体心理辅导室公共卫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损坏辅导室内的公共设施。

五、团体领导者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源、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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