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细则
时间:2012-11-09 00:00:00
为增强我院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各项资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平、公正合理资助资源,使我院2012—2013学年各项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助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收入不能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费用。基本条件要求成绩合格,无违纪现象,政治思想品德好,生活简朴。
二、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班总人数的30%。依据本班学生的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且各档次比例是1:1: 1。
三、认定条件 依照《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条件,以《湖南科技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为依据,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生活节俭情况等分档次来进行核实认定工作。
四、认定原则 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实行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定和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具体细则如下: 1、各班认真组织学生阅读学院下发的认定工作文件,了解整个认定工作流程与规则。 2、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本学年非贫困生申请者(要求每个宿舍派有一 至两名代表)组成,秉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对申请者进行投票选取。 3、评议时度杜绝出现凭个人感情选取的情况,必须严格进行,做到对他人负责,对 自己负责。以达到资助真正有困难的学生的目的。 4、评议小组时除了按基本的申请认定材料,还需结合他们平时的消费表现,如有常 购买高级化妆品,着名牌服装,铺张浪费现象则可先考虑其他生活简朴的同学。 此现象严重者则可考虑取消其申请资格。 5、所在地区属于国家认定的贫困县城,单亲(抚养方无稳定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学 习与生活需要),残疾(需出示残疾证明,残疾等级),烈士子女,遭遇突发事故 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家庭被地方民政列为低保对象等优先考虑。 6、情况填写需具体,需写出家庭的直系成员,如有病症则具体说明,如年老体衰则 注明具体的年龄,如家里欠债则要写明具体数额,家庭兄妹上学则也具体(是上 初中,高中,大学,还是职高,贵族学校),其他特殊情况也需详细说明。 8、如违反学院三查及学校纪律,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则靠后考虑。
五、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将本人的贫困生申请书一份,家庭经济调查表一式两份上交到自己班级。 2、资格审查:班级集中审核上交的材料,确保其真实性。 3、民主评议:班长或团支书从本班未申请贫困生的同学中选出评议小组进行评比(评议小组成员中组长为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 4、班级公示:将评议结果和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全班公示,并征询大家的意见。 5、反馈信息:听取班上同学反馈的意见。 6、根据反馈信息调整: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则需要认真做出合理的调整,并公示。 7、班级上交材料到学院:确保班级内部无异议后,让贫困生填写两份认定表,最终 连同申请书一份,调查表两份交至资助权益部处,并将班级汇总表(内含评议小 组名单)电子稿发到资助权益部邮箱307163329@qq.com。 8、学院评议和申核:由书记和辅导员老师以及资助权益部全体成员组成学院认定小 组进行审核与评定,并做适当调整。 9、学院公示:组进行审核后,认定结果将分成三榜分别在学工办外面的公告栏、七 区公告栏、二食堂公告栏上进行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或异议,可及时发 投诉邮件到教育学院资助工作监督邮箱——307163329@qq.com。 10、公示后调整:在学院公示第一榜和第二榜期间,将会把收集到的反馈信息及时交与书记老师,并结合与班主任征询、与班委交流、向其他同学询问等方式了解到的综合实际情况,进行商讨,做出合理调整,第三榜为最终榜,公示后不得再变。交至学校。
六、认定机构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 认定评议小组(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学生代表具有广泛性,)班级认定评议小 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班级认定小组负责本班级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尹老师负责对各班班级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资助权 益部成员对各班贫困生人数进行清单等级分类。 2、学院成立由党委(党支书)副书记王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资助权益部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南校资助中心全面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七、认定流程 1、 由本人填写好一份“湖南科技大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和回家办 理好两份的“经济调查表”(章只能是民政部门的和事务所的,且章要是红色的)上交到班级。 2、班长或团支书组织本班没申请贫困生的同学6-7人,加上班主任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按学生的家庭情况,秉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综合考虑,评选出占本班总人数30%的贫困生,指标也已经上传(不得超过这个指标)。另外至少80%的贫困生要与去年是相同的。 3、把“认定申请表”发给班级评选出来的贫困生,每人一式两份。负责人要强调认定表的申请理由应该分条具体陈述,最好别搞抒情式的。书记曾多次强调:家有残疾人员的要具体说清楚是哪里残疾和残疾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如是手指头残疾还是整个手臂残疾等;家有高龄老人或父母年迈的要注明年龄,等等。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的家乡所在是否为灾区或贫困区,是否遭遇突发事件,平时花费,表现,具体家庭情况等综合情况,按1:1:1的等级比列选出贫困等级人数。并给班主任组长写好推荐理由和签好名。 4、把贫困生情况汇入汇总表,汇总表下面注明评议小组成员。 5、班长或团支书在规定时间内把这些材料:纸质档——经济调查表一式两份,认定申请表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一式一份交到规定地点;电子档——班级汇总表(里面加上评议小组成员)发到我们部门邮箱307163329@qq.com
八、监督管理 1、为切实做好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我院的“资助工作信箱”307163329 @qq.com接受广大学生的反馈意见。 2、如出现下列情况则终止资助: ①如果查到本班没有严格按照我院的贫困生评定细则,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仅取消该申请者的评比资格,而且减少该班班的贫困生名额,并计入班级考核 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学习不认真,学习态度不端正 ④受助后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如利用助学金买高端电子产品如笔记本电脑、名牌服装产品、高级化妆品等相对贫困生来说为奢侈品的物品。 3、我学院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时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将进行严肃处理。 正如书记所说:我们的资助工作是要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我们要帮助的应该是真正需要帮助的贫苦学子。
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 20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