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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

教育学院毕业生在择业就业过程中,必须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

一、接受毕业生资格审查。

这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就业协议书的发放以及就业率的统计都有很重要的影响。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1)就业协议书》简介

①根据199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的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它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之间签订的法律文本,但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②《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协议书一式四份,一人一号,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湖南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各持一份。

       (2)签订《就业协议书》

①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情况及应聘意见

②应由用人单位填写“招聘意见”,有时还需上级主管单位签署意见,以便派遣和迁移户口档案。具有认识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只需单位盖章即可

③毕业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

④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确认并盖章,纳入就业计划派遣

三、办理《教师资格证》(师范类专业)

我国实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资格认证凭据。师范生在上学期间即进行过心理学、教育学课程的考试并有成绩,所以可直接申请教师资格。

四、办理就业《报到证》

(1)、报到证》简介

《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后续。

(2)、《报到证》初次办理

湖南省内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地点设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省内高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

零星派遣时间一般从7月初开始。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责任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办理时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回原籍申请)、毕业证书原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介绍信或证明。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其报到证转往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

3)报到证可遗失补办和改办

五、办理档案关系

①毕业生个人档案主要材料包括:

(1)毕业生读大学之前中学时期的有关资料,如高考报名登记表等;(2)大学入学或学籍证明材料;(3)毕业材料;(4)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思想汇报;(5)入学及毕业体格检查表;(6)大学期间校级以上奖惩材料;(7)大学学习成绩单;(8)《报到证》存根等。

人事档案是个人的重要资料,应遵守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②档案转递

毕业生个人档案一般由学校负责寄往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凭其人事主管部门介绍信到学校提取,原则上不能由毕业生自取自带。

③档案托管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待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不能管理档案关系的毕业生及其他需要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均可办理档案托管。

六、办理户口关系

(1)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给其迁移户口。

(2)户籍托管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待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不能解决户籍关系的毕业生及其他需要办理户籍托管的毕业生可办理户籍托管。

七、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党、团员毕业生)

(1)、转签党组织关系。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2)、转签团组织关系。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团委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八、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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