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实验教学» 规章制度

教育学院实验员岗位职责

为规范实验教学辅助工作,保障实验室高效、安全、有序运行,充分发挥实验员在教学与科研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教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实验员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思想政治与服务意识  

1. 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为实验教学和师生科研提供支持。  

2. 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钻研实验技术与管理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二、制度执行与工作纪律  

3. 熟悉并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4.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凡有实验课安排,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实验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教学顺利开展,并如实填写《实验室工作记录》。

三、实验教学支持  

5. 根据指导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具体要求,提前准备所需仪器设备、耗材及配套软件系统,协助完成实验环境搭建。  

6. 实验过程中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积极配合指导教师组织实验教学,耐心、热情解答学生在实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  

7.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与日常维护,熟练掌握各类设备的性能与使用方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8. 熟悉仪器设备的存放位置及完好状况,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9. 对无法自行修复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按学校规定报修或申请处理,并详细记录维修过程与结果。

五、物资与资产管理  

10. 负责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实验材料等物品的领用、发放、登记与保管工作,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晰、使用合理。  

11. 未经实验室主任或分管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外借、出租或带出实验室使用。

六、安全与责任管理  

12. 对实验过程中发生的仪器设备或物品损坏情况,须及时登记、报告,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章操作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按规定赔偿损失。  

13. 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

七、档案与综合事务  

14. 负责实验室各类档案资料(包括设备台账、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确保资料完整、规范、可查。  

15. 积极完成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