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时间:2019-06-14 11:42:00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实验教学安全、有序、高效开展,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维护仪器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守则。凡进入教育学院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预习,明确要求
1. 实验前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及注意事项,做好实验准备,未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
二、规范着装,文明守纪
2. 进入实验室须着装整洁得体,严禁穿背心、吊带装、拖鞋等不符合安全与文明规范的服饰。
3. 实验室内须保持安静,禁止高声谈笑、喧哗打闹;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爱护公物,尊重他人。
三、严谨操作,确保安全
4. 实验过程中应态度端正、专心细致,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准确、如实记录实验数据;节约用水、用电及实验材料。
5. 如遇仪器故障、设备异常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实验,切断相关电源或气源,并迅速向指导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四、规范使用仪器设备
6. 使用精密、贵重仪器前,须在教师指导下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启用,违者将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 实验中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材料或他人正在使用的物品;严禁私自拆卸、改装实验装置。
五、损坏赔偿,如实报告
8. 如发生仪器、配件、工具等损坏或丢失,须立即报告指导教师,配合查明原因。属责任事故的,须按规定照价赔偿;凡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理。
六、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9. 实验结束后,须按时、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原理、数据记录、结果分析、图表绘制及思考总结等,做到格式规范、数据真实、分析严谨。
七、做好整理,有序离室
10. 实验完毕,须在指导教师检查清点仪器、工具无误后,认真清理实验台面,归位物品,关闭电源、水源,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并经指导教师在《实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监督执行
11. 本守则由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共同监督执行。对违反本守则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成绩扣减、暂停实验资格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