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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标准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卓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教育学科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实践能力,能在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2. 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A 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A1 具有正确的社会与人生价值观
  A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
  A3 具有健全人格与良好的职业道德
  B 通识素养
  B1具有浓厚的人文素养与情怀
  B2 具有广阔学识视野和信息技术能力
  C 教育知识与能力
  C1 具有扎实的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C2掌握必须的心理科学知识
  D 学科知识与能力
  D1 具备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知识与能力
  D2具备从事小学数学学科教学的知识与能力
  D3 具备从事小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学的知识与能力
  E 管理学知识与能力
  E1初步掌握学校管理学知识与能力
  E2初步发展起家校合作的能力
  F 教育教学技能与教育研究能力
  F1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技能及设计能力
  F2初步具备学校教育研究能力

3. 课程体系

        本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包括必须课程与选修课程)和通识课程四大模块。

3.1 课程设置

3.1.1 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大学英语课程教学,主要培养学生的英语阅读、理解和表达实践能力;第二,大学体育课程教学,主要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及相关的体育专项技能;第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主要包括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课程,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第四,其他相关的课程,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军事理论技术、社会实践、劳动等,主要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社会适应方面的能力和公民素养等。

3.1.2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包括高等数学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原理、心理学导论、发展心理学、中外教育史、普通话理论与实践等课程,主要夯实学生的宽厚基础,培养学生在教育学、心理学两个领域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素养,以及教师教育基本技能和素养。
专业教育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学领域的一些主干课程和小学教育学科方向的一些主干课程,教育学领域的主干课程包括教育哲学、学校管理学、教育伦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方向的主干课程包括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小学语文教学论、小学数学教学论、小学英语教学论、小学科学课程与教学论、自然科学基础等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宽厚的教育学基础知识,对教育学学科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并具有从事小学各学科方向教育教学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3.1.3通识教育课程

        由学生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里提供的公共选修课中自主选修,主要侧重于自然科学和人文艺术领域。

3.2 实践环节

3.2.1 实验

        实验主要集中在心理学导论、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中,主要让学生掌握心理学领域的一些现象和计算机应用领域的一些实践技能。

3.2.2 见习和实习

        本专业的教育见习安排在第5学期,主要到小学了解学校教育的实际情况。教育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集中或分散到小学进行为期8周的教育实习,主要培养学生综合性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3.2.3 教师技能集中训练

        本专业的教师技能集中训练环节包括教师语言集中训练、教师书画技能集中训练、三笔字与简笔画、教师技能综合训练、舞蹈与形体训练等环节,通过专项训练逐渐走向综合训练,逐步提高学生的教师综合技能。

3.2.4 创新训练

        主要由学校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根据国家对大学生提出的一些关于创新创业的具体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和指导,培养他们在这些方面的实践能力。

3.2.5毕业设计(论文)

         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搜集资料、研究设计、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与研究能力。
         (1)选题
         要求学生根据四年所学的理论知识以及在实习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一人一题。
         毕业论文的内容应与学生的专业方向一致,选题应以小学教育过程中的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为主。
        (2)指导
         毕业论文由专业教师指导,每位教师同年度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教师应在论题选择、资料收集、论点确立、问题分析、论文撰写等方面给予学生充分指导。
        (3)保障机制
         学校制定了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以及与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毕业设计(论文)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14周。

4 师资队伍

        (1)专任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结构合理,拥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以及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并形成稳定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达到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生师比不高于18:1。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获得者教师比例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方案所要求的标准,并通过培养不断提高。
        (2)本专业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较为深厚的学术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有稳定的科研方向,承担一定数量和较高层次的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聘请基础教育一线的专家教师担任兼职教师;教师队伍中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作为小学教育专业的教师,应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把握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沿与趋势,并且能够在自身的教学实践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新环境、新形势下的探究性教学、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混合式教学、团队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和模式。
        (3)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教师进修、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支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国际化的学术交流。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工作环境和条件,尤其是体现学科特色和满足学科教学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信息化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参与社会服务,进行积极自主的专业发展等。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5 支持条件

        (1)小学教育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 2004] 2号)规定的综合类和师范类院校的合格标准执行,并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 2012] 9号)相关要求。
        (2)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实验及实践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更新及开放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
        (3)本专业必须有满足教学需要、相对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根据地方特色和我校小学教育的学科特色和学生的就业去向,与相关教育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见习和实习、实践基地,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4)计算机、网络、图书资料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的需要,且管理规范,共享度高。
        (5)教学经费有保障,能满足专业教学、建设、发展的需要。每年正常的教学经费主要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的维护与更新、专业见习和实习、图书资料添置、相关的教学技能竞赛等。生均教学经费不低于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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