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时间:2019-06-14 10:59:17
(一)实验室主任安全职责
1、实验室主任为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校,院负责.严格执行校,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2、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凡本室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4、确定安全检查员(应相对稳定),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二)实验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实验技术人员包括专职从事实验室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室主任负责,并服从其领导。
2、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
3、协助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电,气,水源是否切断,并做好安全记录。
4、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电源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5、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实验课教师安全职责
1、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防止使用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本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4、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凡属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
5、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