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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高端学术论坛”讲座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统战工作专题报告会举行

9月17日下午,“湘江高端学术论坛”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统战工作专题报告会在立德楼A附楼五楼报告厅举行。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导师徐辉教授来校以“当前我国教育立法的最新趋势”为题作专题报告。校党委书记唐亚阳出席并主持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朱川曲及其他在校的党委委员和校领导参加了会议,学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全体班子成员,民盟科大委员会盟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育学院师生代表等200余人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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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高端学术论坛”讲座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统战工作专题报告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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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唐亚阳主持会议


唐亚阳表示,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之际,学校特别邀请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导师徐辉教授来校作专题报告。徐教授对我国当前教育立法的最新进展及趋势有着专业且深入的研究,对教育战线如何进一步依法治教,高等学校如何进一步探索依法治校有着独到的阐释与见解,希望与会师生认真学习,主动思考,及时了解并把握我国当前教育立法的总体态势,并将所学所思所获运用于学习和工作中,全面推进学校“353”战略落地见效,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导师徐辉教授精彩开讲


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徐辉指出,完备的法治体系,较强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的执法水平和全民守法意识的增强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征。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大学肩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责任,因而推进依法治校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徐辉简要介绍了我国现有的教育立法,阐释了教育法修改的重要作用,详细讲述了当前我国家庭教育立法和职业教育立法的重大意义,从不同层面和主体分析了立法的目的、责任,并提出高校可通过法治理念教育、构建完备治理体系、完善执法监督体系等多种途径推进依法治校。


为何要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徐辉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教、家风建设,并对家庭教育做出重要指示。《家庭教育法的制定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如何落实《家庭教育法,徐辉指出要明确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协同推进法律的落实落地。


围绕进一步修订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徐辉结合我国当前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着重阐述了新增的修订内容。他表示,要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就要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多元办学,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和保障。


徐辉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定是一个法治国家,而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有较为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作为支撑。他希望在场师生能够立足岗位,及时了解并关注我国的教育立法,结合自身经历及所学、所思、所感,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教育法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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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现场


 

教育学院2020级教育硕士(教育管理)研究生陈吟兮谈道:“徐教授的讲座高屋建瓴,为我们带来了一场思想上的盛宴,也让我们了解到更多教育法的前沿热点、最新趋势和发展动态,不仅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们学术研究的视野,也对我们以后步入教师岗位,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带来诸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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