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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举办湖南科技大学首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8-03-18 00:00:0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研究生积极撰写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同时给研究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科技大学首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参赛对象:在籍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9日前。
3、报名方式:将教学案例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参照“xx级xx专业领域—姓名—案例题目”,如2017级学科教学语文—张三—打开心灵的锁—H学校一个自卑学生的心灵开放过程)发至942599309@qq.com(教育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曾老师,联系电话:15773272280)。
二、教学案例撰写要求
1、教学案例的主题及内容须紧密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的需要,字数不少于1万字。
2、教学案例的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1、2)。评审组织机构首先对案例的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进行形式初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例,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3、提交的教学案例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案例应具备鲜明的本土性、时代性与原创性;案例要关注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彰显时代精神;案例是基于实际调研采编而成,没有著作权争议。
三、案例评审与奖项设置
1、案例评审采用参评资格审查、校内专家匿名评审、校外专家匿名函评、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等方式进行。
2、比赛设特等奖(不超过1%)、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25%),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获奖案例将作为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在校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4、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案例在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案例征集活动。
四、评选要求
1、教育学院和各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2、各专业领域所在学院要以教学案例竞赛为契机,加强教学案例开发力度,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五、组织机构
本竞赛由研究生院(部)主办、教育学院承办,成立由研究生院(部)、教育学院及其他相关学院组成的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教育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doc
2.L实验小学“幸福教育”之路探寻.doc
研究生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研究生积极撰写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同时给研究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科技大学首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参赛对象:在籍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9日前。
3、报名方式:将教学案例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参照“xx级xx专业领域—姓名—案例题目”,如2017级学科教学语文—张三—打开心灵的锁—H学校一个自卑学生的心灵开放过程)发至942599309@qq.com(教育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曾老师,联系电话:15773272280)。
二、教学案例撰写要求
1、教学案例的主题及内容须紧密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的需要,字数不少于1万字。
2、教学案例的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1、2)。评审组织机构首先对案例的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进行形式初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例,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3、提交的教学案例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案例应具备鲜明的本土性、时代性与原创性;案例要关注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彰显时代精神;案例是基于实际调研采编而成,没有著作权争议。
三、案例评审与奖项设置
1、案例评审采用参评资格审查、校内专家匿名评审、校外专家匿名函评、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等方式进行。
2、比赛设特等奖(不超过1%)、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25%),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获奖案例将作为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在校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4、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案例在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案例征集活动。
四、评选要求
1、教育学院和各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2、各专业领域所在学院要以教学案例竞赛为契机,加强教学案例开发力度,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五、组织机构
本竞赛由研究生院(部)主办、教育学院承办,成立由研究生院(部)、教育学院及其他相关学院组成的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教育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doc
2.L实验小学“幸福教育”之路探寻.doc
研究生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