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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4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及学院实际,经研究,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复试安全。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3.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6.强化人性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复试与录取的组织领导

1.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海萍、李炳煌

副组长:谭千保、刘辉亚

员:李海萍、李炳煌、谭千保、刘辉亚、陈慧青、陈京军、陈坤华、彭拥军、王伟清、刘 艳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艳阳兼任。

2.复试与录取督查小组

长:李炳煌

员:李炳煌、谭千保、刘辉亚、詹伟、林艳阳

3.技术支持小组

组长:马培锋

成员:马培、刘斌

4.复试专家小组

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4个专业领域由教育学院组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其他领域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组织。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严格遵循《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面试官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成员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校研究生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学院备查。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专业(专业领域)导师、导师科研成果情况对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再分配,并视各专业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时统筹。

2.复试名单

(1)全日制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的考生。其中,调剂生参加复试人数是调剂计划的1.5-2倍

(2)全日制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线同国家线。

(3)全日制教育硕士小学教育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为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线学校划线

(4)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为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的考生。其中,调剂生参加复试人数是调剂计划的1.5-2倍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线学校划线

四、复试费及其流程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 号文件规定,复试考生须缴纳120元复试费。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用本人考生编号和姓名登陆,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第一批考生缴费时间(一志愿考生3月25日8:00-17:00缴费;调剂生3月25日12:00-26日8:00缴费),第二批调剂生缴费时间4月2日(8:00-17:00)。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时间、复试安排与资格审查要求

1.复试形式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一批考生复试(含一志愿考生和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调剂考生);第二阶段:第二批调剂生复试。网上具体操作程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教育学院官网通知。

2.复试时间和复试安排

(1)第一批考生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3月23日23:00-3月24日23:00开通调剂系统(调剂系统开满12小时后根据本专业调剂人数与招生计划数间的关系随时关闭系统),调剂志愿由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进行填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复试时间3月27日- 3月28日考生根据学院复试通知安排在复试系统中**审查手续和提交相关复试材料。

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2)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调剂时间3月30日9:00- 3月31日9:00调剂志愿由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进行填报。如生源不足,调剂时间适当延长。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复试时间4月4日- 4月5日。接收到短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根据学院复试通知安排在复试系统中**审查手续和提交相关复试材料。

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习证明材料(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形式与录取方式

1.专业笔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开卷。

2.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参加。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加试两门主干课程: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加试两门主干课程:普通心理学》《西方心理学史。每门考试2小时,满分100分,开卷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初试总分×0.2×0.7+专业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0.2。

5.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总成绩由其专业领域所在学院计算,拟录名单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确定并上报。

6.复试结束后及时评卷给出各科成绩,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学院组织拟录取的调剂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前进入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8.学院以专业或专业领域为单位,通过网络组织拟录取考生进行师生互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学院保存。

9.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凡报考和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均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并签字盖章,入学前交学院研究生办。

11.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入学前提供近三个月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教育学院网站、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接收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时上报信息公开平台审核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2.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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